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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健食品标识管理将升级 或揭行业秘密
2010-12-13

保健食品标识管理将升级 或揭行业秘密
近日,国家药监局发出通知,征求《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管理规定》(下称《意见稿》)及相关配套文件意见,或将揭开多年来深藏在保健食品行业“不能说的秘密”。而在此之前,我国保健食品标签和说明书的规定一直沿用1996年制定的《保健食品标识规定》。
  与1996版相比,《意见稿》对保健食品标识的颜色、产品名称在标签上的位置、营养素补充剂类别产品的标签、警示性内容等作了更加详细的规定。有分析人士指出,《意见稿》意味着保健食品标识管理即将升级。
  首次明确辐照贴标
  或许正是因为辐照食品的特殊性,1996年《辐照食品卫生管理办法》就明确规定,辐照食品在包装上必须贴有统一制定的辐照食品标识。记者对比了两个版本的《保健食品标识管理规定》后发现,新规首次要求在标签上必须标明“经辐照”。凡经电离辐射处理过的保健食品,应当在“主要展示版面”的保健食品名称附近标注“辐照食品”或“本品经辐照”字样。经电离辐射处理过的任何配料,应当在配料表中的该配料名称后标明“经辐照”字样。可见,有关辐照产品贴标管理的规范已日趋完善。
  不过值得玩味的是,记者近日在广州的多家卖场调查发现,许多辐照产品无论外包装还是内包装基本上没看到标注有“辐照食品”的字样。在某超市,记者随手拿起一盒经辐照处理的含丹参、当归等药材的口服养颜保健食品,同样没有任何“经辐照”的标注。采访中获悉,全国各地的辐照食品贴标现状大致相当。
  然而,在卫生部网站上却少有因辐照产品贴标问题的违规案例。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业内人士告诉记者,辐照产品贴标一直很纠结。目前国内外虽对辐照食品都很认可,但使用放射性物质作为食品加工手段,消费者仍心存疑虑。基于此,企业害怕会因此影响销售,故而讳莫如深。而国家在民智教育方面却又稍显滞后,贴标管理对接失衡,综合原因使然,辐照产品贴标总是不了了之。
  保健品营销人士于斐则认为,国家完善辐照产品贴标的法律管理架构肯定是件好事,但更重要的是要务实地去破解当前我国保健食品行业多层次管理、条款分割的局面,落实执法衔接机制,让相关职责传递能无缝对接。“比如经辐照而含中草药成分的产品如何管理,就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难题。”
  企业是第一责任人
  《意见稿》还明确规定,保健食品批准证明文件持有者要对产品标签和说明书内容的真实性负责。而在此之前,并没有明确谁该对产品标签和说明书负责。
  上述企业人士告诉记者,这实质上是准备给生产企业套上一个“紧箍咒”,强调保健品标注第一责任人就是要将保健品管理的触角延伸至包装上,完善监管链条。如今,保健品标注乱象日渐引起消费者的关注,反过来也正说明了我国对标注管理的紧迫性。
  修正药业保健品公司策划总监刘宝东深以为然。“这是未来保健市场发展的一种趋势,企业是第一责任人就是要企业把产品的成分、功效、不良反应、适用人群、服用方式和计量等要素都要明确清楚地告诉消费者,从源头制止虚假宣传和使用不当的事件发生。”刘宝东如是说。
  另外,《意见稿》还回答了“如果委托加工的保健食品出现质量问题,谁来承担责任”的问题。“委托生产的保健食品,应当分别标注委托企业、受委托企业的名称和地址及受委托企业的生产许可证证号;生产企业注册地和生产不在同一地址的应分别标注。”
  尽管如此,我国保健品行业目前真正在瓶身上标注有“蓝帽子”保健食品标识的只有不到20%,更何况是产品标签和说明书。对此,于斐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诸多监管条款只是战术层面的策略,中国目前最缺的则是战略上的管理。“接下来应该是让这些条款形成合力的时候了,其中从严监管是关键,要不定期地对违规产品进行抽检,一旦查出问题,要列入今后监管的重点,在产品换证、日常监管中要重点、反复检查。”
  产业升级的必要步骤
  保健食品标识是产品属性和内在质量的表述,是消费者了解产品保健功能、指导消费者合理选购和科学食用的重要载体。据了解,中国保健食品行业标签不规范由来已久,仅去年北京就有219个保健食品品种因标识、说明书不合格被责令整改,这一现状已对产业和消费者造成很大困扰。
  事实上,国家质检总局2008年9月1日就颁布了《食品标识管理规定》以加强食品标识的管理,但它未能对保健食品的标签做具体规定。而相对于药品而言,我国《保健食品标识规定》并没有对保健食品商品名在包装标识中的大小与位置做出明确规定,这使得有一些商家有漏洞可钻。2009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食品安全法》明确规定:国家对声称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食品实行严格监管,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
  于斐表示,保健食品标识不准确,会伤及品牌企业的生产积极性,更重要的是会误导消费者滥用保健食品,严重危害消费者身体健康。“我国保健品行业管理条款分割厉害,可从三方面入手:一是从品牌战略的高度来考量保健品贴标问题,给企业公平竞争的环境,换消费者以知情权;二是要对企业定期进行培训,提高生产企业的认知水平;三是要对消费者实行再教育,提高消费者的识别能力。只有通过这些系统的工程,逐步升级保健业管理水平,最终促进产业的集中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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