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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1

    2023-09

    《进出口货物征免税证明》

    申请单位: 项目名称: 发证日期: 年月日 有效期: 年月日 到货口岸: 合同号: 序 号 货名 规格 数量 单位 金额 币制 主管海关审批征免意见

  • 01

    2023-09

    《过境货物报关单》

    一、适用范围:出境外启运,通过中国境内陆路继续运往境外的货物,均适用过境货物报关单向海关申报。二、栏目填写规范:1、申报单位:受委托办理过境货物申报手续的经营单位全称。2、过境运输工具及编号:载运过境货物往中国境外的运输工具名称及编号。如汽车的车牌号码,火车的车次。3、地址及电话:申报单位的固定办公地址及联络电话。4、装货单据号:过境货物的装货单据如装载清单、载货清单的号码。5、进境口岸及日期:过

  • 01

    2023-09

    《出口转关运输货物申报单》

    一、适用范围:在启运地已办理出口海关手续后运往出境地,由出境地海关监管放行的货物,均适用此单向海关申报。二、栏目填写规范:1、申报人:办理出口货物转关申报手续的发货人或其代理人的全称。2、电话:申报人的联络电话号码。3、地址及邮政编码:申报人的固定的办公地址及邮政编码。4、发货人:执行货物出口合同的中国境内发货人全称。5、电话:发货人的联络电话。6、发货地点及编号:货物的第一起运地,以及按《海关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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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06

    《出口货物报关单》(外商投资企业专用 浅蓝色)

    一、适用范围: 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和外商独资企业的出口货物,均适用本报关单向海关申报。 二、栏目填写规范: 1. 本报关单所需填具的栏目与《出口货物报关单》(白色)的栏目一致,填写规范亦基本相同。 2. 外商投资企业用我国内材料加工成品出口,或经批准购买我国内产品出口,贸易方式应按"一般贸易"填报。 3. 外商投资企业以"进料加工贸易"、"来料加工装配贸易"、"补偿贸易"

  • 28

    2023-06

    《出口货物报关单》(来料加工、补偿贸易专用 浅绿色)

    一、适应范围: 来料加工、补偿贸易合同项下的出口货物,适用此报关单向海关申报。 二、栏目填写规范: 1. 本报关单所需填具的栏目与《出口货物报关单》(白色)的栏目一致,填写要求亦大致相同,但对如下栏目有一些特别的要求:在"贸易方式"栏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补偿贸易"或"来料加工装配贸易"填报,除应填具贸易方式外,还应填具登记手册的海关编号。 2. 在"经营单位"栏,应填具对外签订合同(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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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06

    《出口货物报关单》(进料加工专用 粉红色)

    一、运用范围: 进料加工合同项下的出口货物,均适用本报关单向海关申报。 二、栏目填写规范: 1. 本报关单所需填具的栏目与《出口货物报关单》( 白色)的栏目一致,填写要求亦基本相同。 2. 在报关单"贸易方式"栏上侧,应填注进料加工登记手册编号。 3. 如果进料加工出口成品所用进口料件值少于加工出口成品原辅料总值的百分之二十,应在"备注"栏内填明"进口料值低于百分之二十"的字样。

  • 28

    2023-06

    《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 浅黄色)

    一、适用范围: 出口企业申请退税,均应于海关放行货物之日起十五日内申领出口退税报关单。 二、栏目填写规范: 本报关单所需填的栏目,与《出口货物报关单》(白色)的栏目一致,填写规范基本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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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06

    《出口货物报关单》(白色)

    一、适用范围: 除来料加工、补偿贸易、进料加工合同项下和外商投资企业的出口货物外,其余的出口货物均适用《出口货物报关单》(白色)向海关申报。 二、栏目填写规范 1、出口口岸:货物经海关放行出境的最后一个关境口岸的名称。 2、经营单位:填明对外签订或执行出口合同的中国境内企业或单位的全称。 3、指运港(站):货物预定最后到达的港口、城市的全称。 4、合同(协议)号:填具本报单货物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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