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验检疫指南
厦门检验检疫局进口水产品检验检疫办事指南 (2016.12.01更新) 1.进口水产品的范围 依据质检总局令2011年第135号,水产品是指: 供人类食用的水生动物产品及其制品,包括水母类、软体类、甲壳类、棘皮类、头索类、鱼类、两栖类、爬行类、水生哺乳类动物等其他水生动物产品以及藻类等海洋植物产品及其制品,不包括活水生动物及水生动植物繁殖材料。
2.货物进口基本办事流程
3.货物进口前须具备的条件 3.1获得输华检验检疫准入资格、列入《符合评估审查要求及有传统贸易的国家或地区输华食品目录》的水产品方可进口。 3.2须列入“境外水产品加工企业在华注册名单”的境外注册水产品加工企业生产的水产品方可进口。 3.3输华水产品检验检疫证书内容及格式应经过质检总局确认,列入“已与国家质检总局确认输华水产品官方证书的国家(地区)名单”。 3.4列入“须实施进境检疫审批的水产品种类”的水产品均须办理检疫审批(如何办理检疫审批,请查询网站“进境动植物及其产品检疫审批办事指南”)。 3.5须办理进口食品化妆品进出口商备案(如何办理备案,请查询网站“进口食品、化妆品进口商备案办事指南”备案系统入口:http://ire.eciq.cn) 3.6须自行申请进口水产品存储冷库备案(“进口水产品存储冷库备案办事指南”),或与“厦门检验检疫局进口水产品备案存储冷库名单”中的其中之一签订《仓储协议》。 3.7境外官方卫生证书及货物动物包装与标识须符合“进口水产品检验检疫证书与运输包装基本要求”,货物有食品销售标签的还应符合进口食品标签的相关要求。 3.8进口冰鲜水产品必须从指定口岸入境( “进口冰鲜水产品检验检疫口岸名单”)。 4.货物报检时须提供的文件 进口水产品报检时应随附符合以下要求的所有有效单证: 4.1须提供经国家质检总局公布确认的出口国家(地区)官方主管部门出具的检验检疫证书正本。台湾输大陆水产品所附证书应当符合《进口水产品输出国家(地区)官方检验检疫证书基本要求》(国质检食〔2011〕286号附件4)。台湾小额贸易输大陆水产品无需随附证书。 4.2报检时须提供原产地证明书、贸易合同、信用证、提单、发票等相关贸易单证。 4.3列入国家质检总局公布的须实施检疫审批名录的水产品,应在报检时随附《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 4.4属来(进)料加工复出口的进口水产品,报检时须提供境内加工企业的《出口食品加工企业备案证书》复印件,进口收货人与加工企业不一致的,还须提供由进口收货人与加工企业签订的委托加工协议复印件。除来(进)料加工复出口方式外,以其他贸易方式进口的水产品,报检时须提供检验检疫指定存储库证明复印件和进口收货人与指定存储库签订的有效仓储协议复印件,上述复印件均应加盖报检单位公章。 4.5大陆和台湾地区自捕渔获水产品进口报检时,免附境外官方水产品卫生证书、原产地证明文件、贸易合同和信用证,并按以下要求提供材料: 4.5.1大陆自捕水产品进口报检时须在报检单的“特殊要求”栏注明“自捕渔获水产品”,并增附以下材料:(a) 由农业部颁发的有效的《农业部远洋渔业企业资格证书》(以下简称“资格证”)复印件;(b) 由农业部印发的有效的“关于确认当批远洋渔业项目的通知”及随附的渔业项目确认表复印件。同时应满足以下要求:(a) 报检单中的收货人与资格证中的企业名称应完全一致,且在渔业项目确认表中应包含该企业;(b) 报检单中贸易国家/地区应与渔业项目确认表中相关企业“作业水域”相符,且不晚于渔业项目确认表中该企业“截止日期”后60天(含)。 4.5.2台湾地区自捕水产品进口报检时须在报检单的“特殊要求”栏注明“台湾地区自捕渔获水产品”,并增附台湾《行政院农业委员会渔业执照》复印件,同时应满足以下要求:(a) 所报货物品种应在渔业执照“渔获对象”的范围内;(b) 报检日期不晚于渔业执照中“证照有效期间”后90天(含)。
5.注意事项 5.1收货人须按检验检疫要求做好进口、销售记录,并存档备查。 5.2收货人应注意及时领取相关检验检疫单证。 5.3经检验检疫涉及人身安全和卫生环保的、不符合准入条件的、未提供有效证书的不合格货物均采取退运出境或销毁处理。 5.4经检验检疫不合格且已调离的货物,收货人须履行召回责任。
5.相关要求
6.须实时查询的重要信息 (网址:http://www.aqsiq.gov.cn > 进出口食品安全局 >符合评估审查要求及有传统贸易的国家或地区输华食品目录)
(网址:http://www.xmciq.gov.cn > 网上办事 > 在线办事一站式服务 > 食品检验 > 水产品 > 政策法规)
(网址:http://www.aqsiq.gov.cn > 进出口食品安全局 > 进出口检验检疫须知 > 进出口水产品 > 境外水产品生产企业在华注册名单)
(网址:http://www.aqsiq.gov.cn > 进出口食品安全局 > 进出口检验检疫须知 > 已与国家质检总局确认输华水产品检验检疫证书的出口国(地区)名单)
(网址:http://www.xmciq.gov.cn > 网上办事 > 在线办事一站式服务 >食品检验> 水产品 > 名单名录 > 厦门检验检疫局进口水产品备案存储冷库名单)
(网址:http://ire.eciq.cn)
7.相关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二十一号) 《进出口水产品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检总局令第135号) 《进口食品进出口商备案管理规定》(国家质检总局公告2012年第55号) 《食品进口记录和销售记录管理规定》(国家质检总局公告2012年第55号)
8.可查询信息的主要网站 国家质检总局公众信息网(http://www.aqsiq.gov.cn) 国家质检总局进出口食品安全局公众信息网(http://jckspaqj.aqsiq.gov.cn) 国家认监委公众信息网(http://www.cnca.gov.cn) 厦门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公众信息网(http://www.xmciq.gov.cn)
9.厦门检验检疫局各部门机构进口水产品业务咨询电话
编制:厦门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食品安全监管处(2016-12-01).. |
厦门市进出口商会 / 厦门市食品行业协会 / 厦门市会议展览业协会 / 厦门市钢铁贸易协会 / 厦门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