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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俄罗斯调整部分产品进口关税
2004-11-19

白俄罗斯调整部分产品进口关税

近日白政府为保护国内产业颁布了两项调整部分产品进口关税的命令。
第1406号政府令规定对部分产品施行为期9个月的进口关税限制:1、对进口的聚酯纤维线、密度为25特的聚酯纤维线、连裤袜和长短袜分别征收29%、10%和30%的从价税。2、对进口的胶底、塑料底、皮或合成底的鞋征收30%的从价税和每双2欧元的从量税。3、对进口的手表、怀表、挂钟、闹钟和各种表带(包括镀金和镀银的)同样征收50%的从价税。
第1382号政府令对70多种进口产品的税率做了调整,其中,医用灯泡的进口税率由20%下降到5%,豆粕由5%改为免税进口,茶叶由每公斤0.4欧元调高到0.8欧元,柠檬酸由每公斤0.05欧元调高到0.2欧元,汽车轮胎和非载重车轮胎由此前20%的从价税改成每个不低于6.2欧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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