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简讯
鉴于中国在反倾销程序中未被视作市场经济国家,巴方拟选择美国作为替代国来计算涉案出口产品的正常价值。相关涉案企业应在自问卷寄发日起40天内填写问卷并提交答复。其他利益相关方可在公告日起20天内向巴方申请参与调查并指明其法定代表。 巴西贸易保护局电话:+55 61 2027-7770/7357,传真:+55 61 2027-7445。 有关企业请与中国五矿化工进出口商会联系,电话:010-85692780;传真:010-658828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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