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案追踪
鉴于中国在反倾销程序中未被视作市场经济国家,巴方拟选择新加坡作为替代国来计算正常价值。相关利害关系人可在公告日起20天内向巴方申请参加调查。相关涉案企业应在40天内填写并提交调查问卷。 有关企业请与中国五矿化工进出口商会联系,电话:010-85692780;传真:010-65882821。 信息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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