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案追踪
鉴于中国在反倾销程序中未被视作市场经济国家,巴方拟选择中国台湾作为替代市场来计算涉案出口产品的正常价值。其他利益相关方可在公告日起20天内向巴方申请参与调查并指明其法定代表。因统计到的涉案产品生产商数量较多,巴方将从中选取出口量较大者作为调查对象并寄发调查问卷。涉案企业应在自问卷寄发日起40天内填写问卷并提交答复。企业如需相关信息资料,可直接联系巴西贸易保护局获得,电话:+55 61 2027-7770,2027-7693,传真:+55 61 2027-7445。 有关企业请与中国五矿化工进出口商会联系,电话:010-85692780;传真:010-65882821。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
|
厦门市进出口商会 / 厦门市食品行业协会 / 厦门市会议展览业协会 / 厦门市钢铁贸易协会 / 厦门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