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简讯
巴基斯坦政府拟在2003-2004财年对出口产品进一步下调退税,所有出口产品新的退税率将按出口商为出口购买原材料所支付的关税确定。新的退税率将从2003年7月1日执行,适用于所有出口产品,包括纺织品、皮革制品、工程机械、零配件等。而现行对聚酯、纤维等补偿性退税将于本财年底(6月30日)终止。 巴本财年头11个月中央税务局已为本国出口商拿出590亿卢比的退税款,比去年同期的622亿卢比减少5个百分点;还发放了超过.19%的销售税退税款(420亿卢比,去年同期为355亿卢比);海关退税比去年同期减少了36.7%(170亿卢比,去年同期为267亿卢比)。 另外,巴基斯坦政府还考虑从下财年起把纸与纸版及电线与电缆两大类商品分别为5%和10%中央消费税(CED)转为销售税,其它一些商品的CED也将分别下调或上调。缴纳CED的主要商品有香烟,水泥,天然气和酒类;巴政府过去两年已将所有服务项目及一些小类商品的CED转为销售税,今后恐不会再作类似转换,因为政府无力承担完全取消CED所带来的损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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