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涉案追踪

涉案追踪
巴基斯坦对华过氧化氢作出反倾销初裁
2010-10-15

     2010年9月27日,巴基斯坦对原产于中国、比利时、印尼、韩国、中国台湾、泰国和土耳其的过氧化氢作出反倾销初裁(见下表)。该措施自2010年9月27日起正式实施,为期4个月。涉案产品海关编码为2847.0000。

2009年8月,巴基斯坦对原产于中国、比利时、印尼、韩国、中国台湾、泰国和土耳其的过氧化氢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

巴基斯坦对中国、比利时、印尼、韩国、中国台湾、泰国和土耳其

过氧化氢作出的反倾销初裁结果

涉案国
企业名称
临时反倾销税(%)

比利时
Evonik Degussa, Germany and Evonik Degussa
9.2

普遍
84.48

韩国
Evonik Degussa, Korea and Evonik Headwaters
14.77

普遍*
14.77

泰国
Thai Peroxide
3.82

普遍
25.04

印尼
Evonik Degussa, Indonesia
25.20

普遍
25.20

中国
普遍
71.93

中国台湾
普遍
35.61

土耳其
普遍
25.61


*:由于韩国3家企业的倾销幅度<2%,因此不对其征收临时反倾销税,这3家韩国企业为韩国OCI株式会社(OCI Company Limited,Korea)、韩国OCI公司(OCI Corporation, Korea)、韩松化学株式会社(Hansol Chemical Company Limited, Korea)。

文章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


相关部门网站 :

厦门市进出口商会 / 厦门市食品行业协会 / 厦门市会议展览业协会 / 厦门市钢铁贸易协会 / 厦门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网

网站地图 | 隐私政策 | IPv6网络支持 | Xml

闽公网安备 35020302033895号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