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简讯
澳大利亚总理霍华德于3月8日至10日访问新西兰,与新西兰总理克拉克举行两国总理年度会晤。 霍华德总理访问新西兰的一个主要目的是庆祝澳、新签署“更紧密经济关系”(CER)20周年。在新访问期间,澳新两国官员围绕着推进更紧密经济关系的议题举行了双边会谈。两国虽未达成任何协议,但双方对进一步完善和提高两国经济一体化的水平均持积极态度。 澳新“更紧密经济合作关系协议”(CER)签署于1983年3月28日。在过去的20年里,两国在CER协议的基础上致力于建立全面的经济合作伙伴关系,经贸合作的领域日益扩大,经济一体化的程度逐步加深。澳新间的CER协议已发展成为世界上“最开放、最全面的自由贸易协定之一”。2002年,两国间的商品贸易额达到127.84亿澳元,年增长率7.48%。两国间的服务贸易额达到38亿澳元。商品和服务贸易总额超过165亿澳元,新西兰成为澳大利亚第5大贸易伙伴。双向投资领域,澳新互为重要的投资伙伴。澳对新投资达到210亿澳元,澳是新最大的外资来源国,新是澳对外投资的第四大目的地。新西兰对澳投资120亿澳元,新是澳第9大投资国,澳是新对外投资的第二大目的地。 澳、新两国经过2年的谈判于上月签订了“跨塔斯曼海峡税收政策改革安排”,并将于今年4月1日起生效。新的税收安排被称为“减少跨塔斯曼海峡商业障碍的一项重要突破”。 两国新的协议就改革跨塔斯曼海峡两岸的“三角形税务安排”(Triangular Taxation)达成一致,将进一步解决澳、新两国相互投资的公司面临的双重征税问题。 所谓的“三角形税务安排”问题是指澳大利亚或新西兰的股东在对方国家投资后,如果所投资的公司在投资者本国创造收入并按照当地法律交纳税收后,这部分纳税金额无法给投资者带来税收抵免的好处。 按照新的税务安排,澳大利亚或新西兰的股东在对方国家投资的公司,其在投资者本国所交纳的税收将被纳入股东应获得的税收抵免金额范围内,但只能按照股东在上述公司中的股比分配税收抵免的点数。例如,一个澳大利亚股东在新西兰的一家公司占股份20%,此新西兰公司在澳大利亚创造收入后向澳税务局交纳税收,这一税收金额的20%将被分配给澳大利亚股东作为其在澳大利亚纳税的税收抵免金额。澳新两国新的税务安排有助于解决跨塔斯曼海峡两岸公司的发展障碍问题。 2月12日发布的澳“外交贸易政策白皮书”对澳新“更紧密经济关系”做了如下阐述:“澳、新经济一体化的进程将继续推进,涉及有关商业法规的一致性和税收制度改革等诸多领域。但是,一些政治、经济和实际操作方面的限制可能会拖延这一进程,包括单一货币的设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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