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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新修订毒草胺等的最大残留限量标准
2016-08-25

澳新修订毒草胺等的最大残留限量标准
2016年8月23日,澳大利亚农兽药管理局发布2016年第17号公报,修订了《澳新食品标准法典》表20最大残留限量标准,取消了肉及可食用内脏(哺乳动物)、豌豆、黄豆等产品中嘧菌酯及叶用莴苣和根用莴苣等产品中毒草胺的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新增的部分最大残留限量要求见下表:

农兽药
产品名称
限量要求(mg/kg)

嘧菌酯
豆类蔬菜
3

脂肪(哺乳动物)
0.02

毒草胺
日本芜菁
T1

嘧啶酰胺
羽扇豆(干)
T3

更多详情参见:http://apvma.gov.au/sites/default/files/gazette_23082016.pdf
来源:质检总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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