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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新修订《澳大利亚新西兰食品标准法典》附表20中部分农残限量
2017-11-29

澳新修订《澳大利亚新西兰食品标准法典》附表20中部分农残限量
2017年11月24日,澳大利亚政府联邦立法公报发布F2017L01522号通报,修订《澳大利亚新西兰食品标准法典》附表20中部分药物的最大残留限量。此次修订内容主要包括附表S20-3的一些农药,部分内容如下:

农药名称
食品种类
最大残留限量(ppm)
备注

环溴虫酰胺(Cyclaniliprole)
食用内脏(哺乳动物)
0.01
新增


0.01

肉(哺乳动物)
0.01

家禽,可食用的内脏
0.01

禽肉
0.01

烯酰吗啉(Dimethomorph)
香草[香菜除外]
10
删除

香菜
20

甜菜根
0.3

萝卜
0.3

除动物源性食品以外的所有其他食品
0.2

异恶草酮(Clomazone)
食用内脏(哺乳动物)
0.03
新增


0.03


0.03

家禽,可食用的内脏
0.03

禽肉
0.03

油菜籽
0.01

氨腈(Cyanamide)
核桃
0.02
新增

氰虫酰胺(Cyantraniliprole)
甘薯
0.05
新增

嘧菌环胺(Cyprodinil)
杏仁
0.01
新增

双炔酰菌胺(Mandipropamid)
除动物源性食品以外的所有其他食品
0.5
新增

罗勒
30

甲氧虫酰肼(Methoxyfenozide)
除动物源性食品以外的所有其他食品
0.03
新增

敌草胺(Napropamide)
食用内脏(哺乳动物)
0.08
新增


0.08


0.08

家禽,可食用的内脏
0.08

禽肉
0.08

油菜籽
0.01

氟吡禾灵(Haloxyfop)
鳞茎洋葱
0.2
删除

亚磷酸(Phosphorous acid)
树坚果
3000
删除

更多详情参见:https://www.legislation.gov.au/Details/F2017L01522
 


相关部门网站 :

厦门市进出口商会 / 厦门市食品行业协会 / 厦门市会议展览业协会 / 厦门市钢铁贸易协会 / 厦门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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