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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新批准大麻籽作为食品
2017-05-16

澳新批准大麻籽作为食品
2017年5月10日,澳新食品标准局(FSANZ)发布了食品标准第169号修订案的官方公报,该修订案内容包括两项:
1.  有关大麻食品的健康声称描述和营养素含量声称(撤销及替代条款);
2.  禁止和限制使用的植物及真菌种类。
本次批准的大麻籽需满足以下条件:
l  四氢大麻酚的含量不超过5㎎/kg;
l  用于零售时,需去壳且灭活;
l  大麻籽提取油中四氢大麻酚含量不超过10㎎/kg;
l  饮料中四氢大麻酚含量不超过0.2㎎/kg;
l  其他产品中四氢大麻酚含量不超过5㎎/kg。        
澳新食品标准局经过风险评估认为,低四氢大麻酚(THC)大麻籽作为食品,不会对人体健康构成威胁。
相关修订将于该官方公报发布6个月后正式实施。
更多详情参见:http://www.foodstandards.gov.au/code/changes/gazette/Pages/AmendmentNo169.aspx
   
 


相关部门网站 :

厦门市进出口商会 / 厦门市食品行业协会 / 厦门市会议展览业协会 / 厦门市钢铁贸易协会 / 厦门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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