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简讯
2014年2月28日,据《澳门日报》消息,澳门拟颁布食品禁用物质清单。 “食品中禁用物质”是指在食品生产经营过程中人为添加的、对人体健康有害的任何非食用物质。近年国际上发生的重大食安事件,大部分由人为添加此种非食用物质,又或在养殖过程中使用违禁药物等所引致。由于此类非食用物质对健康危害性大,对人体健康及安全存在隐患,而且有关的食品安全事件可造成严重的影响,因此,特区政府草拟了《食品中禁用物质清单》行政法规草案。 对于禁用物质,国际间及邻近地区,包括由联合国粮食及农业组织和世界卫生组织成立的“食品法典委员会”、内地、香港等,已有较一致的共识。在制订草案的过程中,特区政府沿用了本澳日常的参考标准,辅以主要来源地的标准、内地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及邻近地区的标准,同时亦对人体健康所造成的影响进行风险评估。 草案建议将孔雀石绿、硝基呋喃类、己烯雌酚、氯霉素和三聚氰胺列入食品中禁用物质清单。 行政法规自公布翌日起生效。 厦门WTO工作站编 2014.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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