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简讯
2013年9月26日,据澳大利亚农渔林业部(DAFF)消息,澳大利亚农渔林业部发布IFN06-13号通报,将生产商信息标注强制要求的实施日期延长至2014年2月1日。 本次通报适用于以下范围: 一、关税规定2-22章节"全面进口声称"(FIDs)内的所有人消费类食品; 二、所有自5月20日以后进口的食品所在整合货运系统(ICS)下的"全面进口声称"(FIDs); 三、向报关员提供进口食品信息的进口商; 四、整合货运系统(ICS)下的"全面进口声称"(FIDs)包含的所有报关员与进口商。 据悉,澳大利亚对零售食品标签主要有以下要求:1、必须贴有英文标签;2、有正确的食品名称描述;3、标明食品原产地;4、标注批量代码和使用日期;5、完整的进口商信息;6、食品成分表;7、禁标的内容;8、告诫或警示用语。 更多详情参见:http://www.daff.gov.au/biosecurity/import/food/notices/2009/2013/ifn-06-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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