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简讯
自8月23日起,新修订的进口条件将包括以下条款: 一、所有商业性食用新鲜冷冻软体动物的每一包装上须标注“仅供食用,不用作水生动物的饵料或饲料”. 二、所有商业性食用新鲜冷冻软体动物须随附声明以下内容的进口商申报单: (1)该进口非牡蛎或蜗牛类海洋软体动物仅供食用; (2)如因任何原因,该货物不再适合食用,将不会被转用作饵料、水产饲料或动物饲料。 需注意,所有用作饵料、水产饲料或动物饲料的软体动物的进口需要进口许可证。 此外,作为进口程序的一部分,所有提交给AQIS的文件须符合最低文件要求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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