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简讯
日前,澳大利亚竞争和消费者委员会(ACCC)要求瓶装水制造商从商品标签和营销宣传材料中删除“有机”标志。 ACCC表示,瓶装水不能视为“有机产品”,任何声称具有“有机性质”的瓶装水都存在误导和欺骗消费者的嫌疑。瓶装水制造商辩解称,“有机”一词并不是代表瓶装水为有机产品,只是商标的一部分。该委员会驳回了这一观点,称如消费者看到瓶装水带有“有机”标志,应立即与委员会取得联系。如零售商存货中还有这类瓶装水,他们应与分销商联系,解决退货事宜。目前,已有7家瓶装水制造商将“有机”二字从商品标签删除。 更多详情参见:http://www.news.com.au/money/cost-of-living/organic8221-water-claim-rejected-by-accc/story-fnagkbpv-1226679782500 厦门WTO工作站编 2013.7.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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