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简讯
2018年8月16日,澳大利亚农业水利资源部(DAWR)通告:更新供人类食用的鸡蛋及蛋制品进口条件要求。所涉及的食品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一)供个人食用的蛋制品; (二)源自新西兰的鸡蛋和蛋制品; (三)溶菌酶; (四)含蛋量低于10%的蛋制品; (五)含有10%以上鸡蛋且含乳量低于10%的食品(肉类除外); (六)全蛋或蛋黄粉; (七)其他。 更新所涉及的内容包括:1.是否需要获得农业和水资源部颁发的有效进口许可证。2.货物进口需满足的具体条件。3.货物禁止出售的情况。4.每批货物必须提供的单证。5.非商品问题,包括集装箱清洁度,包装和目的地问题等。 更多详情参见:https://bicon.agriculture.gov.au/BiconWeb4.0/ImportConditions/Conditions?EvaluatableElementId=298888&Path=UNDEFINED&UserContext=External&EvaluationStateId=80020bbf-8187-4b7d-820e-b496c1f4db51&CaseElementPk=866407&EvaluationPhase=ImportDefinition&HasAlerts=True&HasChangeNotices=True&IsAEP=False 来源:海关总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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