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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大利亚发布进口煮熟虾检查规则
2018-06-01

澳大利亚发布进口煮熟虾检查规则

2018年5月30日,澳大利亚农业水利资源部(DAWR)通告(44-2018),发布进口煮熟虾检查规则:从2018年6月4日(澳大利亚东部标准时间)起,该部门将对进口煮熟虾实施随机检查(在封签完好情况下),以保证煮熟虾符合现有的进口条件。
进口条件要求为:煮熟虾肉中的所有蛋白质都已凝结并且没有生虾肉残留;所有的货物都应附有主管当局颁发的证明上述内容的健康证明。进口商等必须确保提交检查的所有熟虾货物保持“密封完好”,直到检查员提供批准并开封,不符合要求的煮熟虾必须在经批准的设施中销毁或煮熟等。
更多详情参见:http://www.agriculture.gov.au/import/industry-advice/2018/44-2018
来源:海关总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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