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简讯
1.自2023年7月31日起,包装和独立的酒精饮料产品(酒精含量超过1.15%),无论用于或适合零售,如不进一步加工、包装或贴标签,将被要求遵守怀孕警告标签的要求。根据这一要求,用于零售的进口酒精饮料必须贴有所需的警告声明,除非进口饮料在销售前贴有该声明;澳新食品标准局(FSANZ)已制定详细的指导材料以支持标签要求,相关指导材料可在FSANZ网站上获取; 2.FSANZ在2020年7月31日出台了酒精饮料怀孕警告标签的要求,并于2023年5月4日对瓦楞纸板外包装(例如“成箱啤酒”)销售的酒精饮料提出了怀孕警告标签的可选替代方案。警告标签所需的尺十和字体大小取决于单个酒精饮料单位的容量; 3.根据要求,销售或供应纸箱零售洒类(不会进一步加工、包装或贴标签))的企业必须在2024年2 月1日之前确保印后瓦楞纸板外包装显示可选的简单警告标记(全黑对比色)。 (厦门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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