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案追踪
2005年12月16日,澳大利亚海关服务署发布2005/66号公告,作为2005年11月16日发布的2005/63号公告的补充公告,扩大对原产于中国的浮法平板玻璃反倾销行政复审的涉案企业的核查范围,中国所有的浮法平板玻璃的出口商均在此次反倾销政复审调查之中。各利害关系方须于2006年1月27日之前向澳大利亚海关服务署提交相关评论材料。 2005年11月16日,澳大利亚海关服务署发布2005/63号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浮法平板玻璃进行反倾销行政复审。涉案产品的厚度为3毫米~12毫米,海关编码为70052900。复审调查期为2005年1月1日~10月30日。涉案企业是青岛圣戈班韩洛玻玻璃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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