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简讯
鉴于必和必拓等矿业巨头支持推行“矿产资源使用税”,拥有较大权力的州政府坚决捍卫地方税权,而不少中小矿企则抵制此项税改方案,预计今后数月各方将为此展开激烈博弈。 如何破除“矿业财政”对宏观经济的绑架态势,从而避免经济学家预言的“矿业繁荣、百业凋零”悲剧?澳大利亚无疑陷入了两难境地。 矿产资源使用税的由来 大宗商品价格飙涨引发的矿业繁荣,是澳大利亚近年来酝酿改革现行矿业税收制度的最大动因。矿业税改革的本质在于,以各方均能接受的方式,让获利丰厚的矿业更多地补贴国家财政。 相对于前总理陆克文强推“资源暴利税”(R SPT )的做法,现任总理朱莉亚?吉拉德努力减少与业界矛盾,企图通过限制地方矿产税费,扩大联邦在统筹税收方面的权力。 在充分汲取了陆克文因得罪矿业巨头等失误而下野的教训后,去年7月吉拉德政府与必和必拓、力拓以及斯特拉达公司三家矿业巨头就“矿产资源使用税”(M R R T )这一新的税收改革方案达成原则协议。 按照协议,新税收方案仅适用于年利润额在5000万澳元及以上的铁矿和煤矿企业。除税率较“资源暴利税”的40%低10个百分点外,新税收方案还规定,矿产企业向州政府缴纳的“开采使用费”将通过联邦退税等方式获得税收抵免,以避免联邦和地方双重征税。 相对于资源暴利税,新税收方案把税收起征点由“资源储备的实现价值”前移至“资源价值”,从而去除了加工运输中的附加值,实际上降低了税收起征点。 另外,新税收方案允许矿业公司在账面价值和市值两者间选择其一,作为资本计价方式,并以此作为税收起征基础。新税收方案还规定,到2013至2014财年,税率从30%降至29%。 这些动议满足了矿业巨头的利益诉求。据澳大利亚国库部日前公布的数据显示,较之“资源暴利税”,预计“矿产资源使用税”将使澳大利亚财政在10年间少收入600亿澳元。 不过,新税收方案并未涵盖州政府今后可能上调“开采使用费”征收标准的情形。这使联邦政府陷入两难局面:如果联邦继续按照新标准为企业提供税收抵免,则联邦财政将进一步受损;如果联邦不按新标准为企业提供税收抵免,矿业界将拒绝这一税收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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