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埃及再次调整纺织品进口关税
2002-06-11

埃及再次调整纺织品进口关税
5月23日,埃及再次调整了其海关税则中有关纺织品进口的部分条款。2002年初,埃及公布实行的成衣进口关税税则在实际执行中发现了一些具体问题,埃及海关总署署长在解释本次调整举措时表示,这次调整是为了帮助埃及企业提高产品竞争力并消除这些新出现的问题。
  这次调整对纺织原料作为生产材料进口和作为消费品进口在关税缴纳比例上差别十分明显,并重新限定了纺织品免税进口的范围仅限于纺织服装企业生产所需的原材料。如纺织品商标,对于工厂作为服装生产辅料进口予以免税,直接用于销售则征收20%的关税。
  其他一些具体调整措施包括:
  前次公布的成衣进口关税税则中规定,袜子征收30埃镑/双,其中包括部分用于医疗保健方面的袜子,此次调整中,将用于医疗保健袜子的进口关税降低为5埃镑/双;前次税则中规定对进口服装征收1000埃镑/套的关税,此次调整中,对职业防护服装的进口改为征收税率为40%的关税;对于服装生产所使用的辅助材料的进口,前次税则中规定整件征收20埃镑/套的关税,散件征收10埃镑/件,这次改为整件征收20埃镑/公斤,散件征收10埃镑/件;前次税则中规定对纽扣进口予以免税,这次修改为纺织品生产企业作为辅料进口的纽扣继续免税,作为商品销售进口的纽扣,则需缴纳40%的关税;拉链和其他金属饰件等比照执行。
  这次关税调整没有涉及棉纱的进口关税税率,引起了不少埃及纺织企业和成衣生产企业的不满。他们抱怨说,棉纱是生产布匹和成衣的最基本的原料,可是,与其他工业生产材料进口关税不超过5%~10%的关税相比,棉纱长期以来被征收30%的进口关税,造成了纺织业整体的产品价格扭曲,也降低了埃及成衣等纺织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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