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简讯
2020年7月7日,阿根廷发布G/TBT/N/ARG/399通报,通过联邦食品控制计划(PFCA)关于在标签中必须备注的强制性信息决议。具体要求包括: (1)第220条应纳入《阿根廷食品法典》,其措辞应如下:“第220条:在符合《阿根廷食品法典》的授权食品标签上,应标示大小不小于1毫米的字符,标注原产地的识别信息,以及主管当局在其卫生许可时所授予的国家食品注册局的编号,该编号将显示在与其授权相对应的证书中。” (2)该决议将从自官方公报发布之日起生效。 更多详情参见: 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0/TBT/ARG/20_4064_00_s.pdf 来源:海关总署 |
厦门市进出口商会 / 厦门市食品行业协会 / 厦门市会议展览业协会 / 厦门市钢铁贸易协会 / 厦门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