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案追踪
2011年2月18日,阿根廷工业及旅游部根据该部2011年第44号决议,结束对原产于中国的空调设备的反倾销调查复审,对下列产品采取FOB最低限价措施。决议内容如下: 产品名称 南共市税号 措施内容:FOB最低限价 空 调 8415.10.11 8415.10.19 8415.90.00 制冷量等于或低于2500千卡/时的分体式空调:307美元; 制冷量高于2500千卡/时的分体式空调:332.42美元; 制冷量等于或低于2500千卡/时的一体式空调:253.73美元; 制冷量高于2500千卡/时的一体式空调:277.40美元; 制冷量等于或低于2500千卡/时的蒸发器:110.49美元; 制冷量高于2500千卡/时的蒸发器:117.30美元; 制冷量等于或低于2500千卡/时的冷凝器:196.51美元; 制冷量高于2500千卡/时的冷凝器:215.13美元; 上述措施于2011年2月18日起生效,有效期5年。 文章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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