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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案追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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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SCIT就对华熨衣架及其零部件反倾销行政复审案作出判决
2015-01-21

USCIT就对华熨衣架及其零部件反倾销行政复审案作出判决

     2014年12月30日,美国国际贸易法院(USCIT)就涉及美国商务部对华熨衣架及其零部件第5次反倾销行政复审终裁结果的诉求作出判决。本案具体如下:
原告:广州新新日用制品有限公司(Since Hardware (Guangzhou) Co. Ltd,)
被告:美国政府
本案争议点:
本案中,申诉企业广州新新日用制品有限公司(Since Hardware (Guangzhou) Co. Ltd,)对美国商务部于2014年7月24日第三次修改终裁结果提出动议,并对美国商务部回扣和手续费计算、替代国价格计算以及适用归零法等提出异议。起初,商务部以645美元作为评估回扣和手续费金额的基准,同时美国商务部坚持该项数据是常用的替代国价格,理由是该数据是可获得的最佳信息,美国国际贸易法院认为473.94美元是17个印度城市中可获得数据的最佳平均值。在第三次修改终裁结果中,美国商务部将重点放在了数据的可信度以及各城市的可比较性上,采用了法院建议,即以473.94美元作为可获得数据的最佳基准来确定广州新新日用制品有限公司回扣和手续费。
司法管辖权和审查标准:
根据28 U.S.C. § 1581(c),美国国际贸易法院对该案具有司法管辖权。根据19U.S.C. § 1516a(b)(1)(B)(i),本院将维持商务部的决定,除非该决定“没有足够的在案证据支持,或与法律规定不符”。
判决结果:
美国国际贸易法院作出判决,维持美国商务部第三次行政复审重新裁决结果。
案件背景
2009年9月22日,应美国商务部对中国产熨衣架及其零部件启动第5次反倾销行政复审立案调查,涉案产品海关编码为94032000.10、94039080.40。调查期为2008年8月1日~2009年7月31日。2011年3月21日作出反倾销行政复审终裁:佛山市顺德区永建家居用品有限公司(Foshan Shunde Yongjian Housewares & Hardware Co., Ltd)的倾销幅度为18.76%,广州新新日用制品有限公司(Since Hardware(Guangzhou)Co., Ltd.)的倾销幅度为70.05%。2011年4月27日,美国商务部修改终裁:佛山市顺德区永建家居用品有限公司(Foshan Shunde Yongjian Housewares & Hardware Co., Ltd)的倾销幅度由18.76%改为23.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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