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简讯
最近刚刚出台的新“营养法典一般标准”(Codex Alimentarius General Standard)对果汁和甘美的饮料(fruit juices and nectars)的定义作出了一些详细的规定,IFU对此也作出相当大的贡献。 IFU立法委员会主席Martin Greeve称,这是一个很好的文件,它有助于国际贸易,并向代表们介绍了欧洲果汁协会(AIJN)制定的关于果汁评估的准则。 Codex标准规定,果汁应按要求接受合格、成份和质量等方面的检验,包括使用分析的方法。但是对于上述检验结果的评估,Codex标准与多数其他的官方规定与标准一样,并不在世界范围内采取协调措施。 在过去的15年中,AIJN都一直积极采取这种措施,并公布了有关实施规章(COP)。在COP参照的准则中,含有19种果汁的天然成分以及最小和最大值的说明,并且还有一些项目的行业协议(对于这些项目,地方立法和Codex标准均未作出规定)。 Greeve主席先生强调,行业需要对果汁的质量进行检验和确定真伪,并举出一些常见的搀假技术,诸如:在新鲜果汁中加水,暗地里加糖,或者额外加入酸味的物质,改变饮料中果汁的正常成份等做法。他还说,搀假的动因则是受金钱所驱使,而借口却是“大家都这么做”,还称受到零售商价格的压力。 新的Codex标准对主要果汁的brix值作了以下规定:苹果11.5,杏11.5,黑醋栗(black currant)11,葡萄柚10,橙子11.8—11.2(视产地而定),桃10.5,梨12,酸樱桃14,木莓8;而对香蕉果酱没有作出标准的brix。 Greeve先生最后称,AIJN的COP是现今评估果汁产品最好的工具,是一份好文件,应该予以进一步完善。 TFU分析委员会主席David Hhammond博士主要谈及,这些年来搀假的骗局对行业造成的打击,从1982年美国的Sun up公司对果汁搀入糖浆事件谈起(该事件使该公司老板坐牢达8年之久);又谈到2003年非浓缩果汁案件(一些非浓缩橙汁实际上加进了浓缩汁)。 行业整顿自身行为 这位博士强调说,果汁行业,至少在英国,已经整顿清理了其自身的行为。 在1991年食品标准局(FSA)经过检验发现,在21种商业果汁的样品中,竞然有16种果汁挽假,可是均未被起诉,行业努力纠正这种状况。1999年FSA又对159种果汁样品进行检验,仅发现1例搀假行为,即在苹果汁中搀入了糖浆。 IFU现在有83种高科技检测搀假的方法;但是它也承认,大约有30多种方法是老办法,可能得不到完整的资料;IFU希望它的一些方法将会被Codex采用。该博士还希望采购果汁的公司也使用IFU的检验方法。 在澳大利亚,有一种增甜剂叫stevioside,用于果汁之中,但是过去却无法检测出来,这种物质是从一种叫stevia rebaudiana的植物中提炼出来的,其甜度是蔗糖(sucrose)的300倍,而且不含载色体(chromatophore),因此很难检查出来。 为了检测这一物质,澳大利亚食品服务局(Food Service Australia)Peter Varelis博士发明了一种溶液,用液体色谱—色谱法(liquid chromatography-tandem mass spetrometry)进行检测。 Hammond称,仍然还有一些问题尚待解决,例如:在果汁中加入蒸发水(evaporated water),现在仍旧难以检测出来。如果有的公司有这种行为,它们也很可能搞其他搀假的事,但是这些都是可以被发现的。 去年发现了一些西班牙的橙汁搀了假,作恶者还将巴西的橙汁里加进了西班牙的橙汁,而这两种产品的矿物质成份是不同的,因此能够被发现。 Hammond最后还说,为了保证生活的安宁,采购果汁的公司应当层可能地进行检测,应该使用多种检验技术,选择经常进行审计的厂家,运用有效的检验方法和合格的试验室(如果由公司自己检验,应当使其试验室得到认可),并使用AIJN COP。他又说,一些好的买卖,实际上并非如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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