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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P 认证概述
2005-09-27

GMP 认证概述
"GMP" 是英文 Good Manufacturing Practice 的缩写,中文的意思是「良好作业规范」,或是「优良制造标准」,是一种特别注重制造过程中产品质量与卫生安全的自主性管理制度。它是一套适用于制药、食品等行业的强制性标准,要求企业从原料、人员、设施设备、生产过程、包装运输、质量控制等方面按国家有关法规达到卫生质量要求,形成一套可操作的作业规范帮助企业改
善企业卫生环境,及时发现生产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加以改善。
我国自 1988 年实施了药品 GMP 制度,为加快实施药品 GMP 制度的步伐,促进制药工业的发展和药品质量的提高,积极参与国际药品市场竞争,卫生部参照 WHO 修订的标准,于 1992 年又修订颁布了药品 GMP 。根据卫生部《关开开展药品 GMP 认证工作的通知》 [ 卫药发( 1995 )第 53 号 ] 规定,自 1998 年 7 月 1 日起,未取得药品 GMP 认证证书的企业,卫生部不予受理生产新药的申请;批准新药的,只发给新药证书,不发给药品批准文号。严格新开办药品生产企业的审批,对未取得药品 GMP 认证证书的,不得发给《药品生产企业许可证》。
食品 GMP 认证由美国在 60 年代发起,当前除美国已立法强制实施食品 GMP 外,其他如日本、 加拿大、新加坡、德国、澳洲、中国等国家均尚采取劝导方式 辅导业者自动自发实施。


相关部门网站 :

厦门市进出口商会 / 厦门市食品行业协会 / 厦门市会议展览业协会 / 厦门市钢铁贸易协会 / 厦门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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