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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DA发布食品设施注册及提交信息细则
2012-05-25

FDA发布食品设施注册及提交信息细则
美国《食品安全现代化法》(FSMA)第102条对《食品药品化妆品法》第415(a)(2)条作了修正,要求食品设施在FDA注册同时还需要向FDA提供附加信息内容。特别指出,注册信息要含有该食品设施联系人的邮件联系方式,对于国外食品设施,要提供注册食品设施的美国代理人的邮件联系方式;提供允许FDA按照《食品药品化妆品法》对食品设施履行检查的保证;如果FDA确认有必要的情况下,可要求申请人提供其他食品类别信息,还可要求提供注册设施内生产/加工、分装、或存放其他食品的信息。
所有按规定需注册的食品设施都必须在偶数年份的10月1日-12月31日进行注册更新。2012年10月至12月,FDA将开始对食品设施的第一次全面注册更新工作。此次注册更新工作中还需要提交《食品安全现代化法》(FSMA)第102条要求的内容。随着一些涉及食品设施注册新规定指南的生效,FDA会在其FSMA网址上发布相关信息。更多有关注册信息,可以浏览FDA食品设施注册网页。
 


相关部门网站 :

厦门市进出口商会 / 厦门市食品行业协会 / 厦门市会议展览业协会 / 厦门市钢铁贸易协会 / 厦门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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