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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欧盟排放交易机制,企业的温室气体排放被限定在一个范围内,而排放超标的企业可通过碳交易,购买碳指标抵消超出的部分。 路透社称,来自欧洲27个国家的代表于1月21日投票通过了该项决定。届时,排放不达标的企业将不能继续从印度等国购买碳指标进行抵消。 欧盟委员会最初计划从2013年1月开始禁止交易三氟甲烷和一氧化二氮的碳中和项目。由于这类项目减排效果显著且成本相对较低,因此很多人质疑一些企业为了获取清洁发展机制项目收益而故意增加排放,反而破坏了环境。此外,这些项目的大规模开展排挤了其他可再生能源项目。 目前,欧洲清洁发展机制项目产生的核证减排量指标的价格已经上升到每吨11欧元。(1欧元约合9元人民币)包括意大利、德国、法国、英国和波兰在内的一些欧盟成员积极游说欧盟将执行期限延后至2013年5月之后,以便缓解来自能源公司的压力。 许多公司也担心,如果从1月份开始执行新规定,不少2012年产生的碳指标也将无法进行交易,因为大部分指标到第二年的4月份才会核准签发。根据分析,若在5月以后开始执行,将会有额外3000-4000万的碳指标可以在市场上交易。 国际碳交易协会在一份声明中指出:“执行日期的更改将给市场主体更多的时间来兑现碳指标。”意大利和英国也均对推迟执行日期表示了赞赏。 然而环保组织清洁发展机制观察(CDM Watch)认为,这些成员国没能顶住投资商的压力,令人惋惜。该组织政策顾问娜塔莎·赫雷(Natasha Hurley)说:“推迟执行将激活额外的5200万吨碳指标,相当于6.76亿欧元。” 欧洲议会将用三个月的时间来对提案进行修订,之后欧盟委员会才会正式颁布这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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