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提示
2010年度外经贸区域协调发展促进资金项目公示
根据财政部、商务部《关于印发〈外经贸区域协调发展促进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企﹝2008﹞118号)相关规定,厦门市贸易发展局和厦门市财政局积极组织同安、翔安两区进行项目推荐和申报、实地考察及专家评审等工作。根据专家组评审意见和现场实地考察,拟确定厦门太平货柜制造有限公司“同安新厂节能减排项目”等9个项目作为2010年度外经贸区域协调发展促进资金扶持项目(详见附件)。现将9个项目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即2010年12月7日至2010年12月13日止,在此期间欢迎向厦门市贸易发展局和厦门市财政局反映情况,发表看法和意见。 二0一0年十二月六日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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