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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条金融政策助力福建自贸试验区发展
2015-06-19

   

10条金融政策助力福建自贸试验区发展

摘要:为了更好地服务福建自贸试验区,福建省金融监管机构立足福建特色,加大金融创新力度,出台了10条具体金融政策。
 
  福建自贸试验区获批,福建由此进入自贸试验区时代,福建金融行业也迎来更大的发展机遇。
  
  自贸试验区的建设,对金融创新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自贸试验区作为连接国内外市场的一座桥梁,是企业“走出去”与“引进来”的一个双向平台,这就要求,金融创新要立足本地特色,与全球产业体系、国际化的金融服务业态、国际先进的贸易规则相对接。
  
  为了更好地服务福建自贸试验区,我省金融监管机构立足福建特色,加大金融创新力度,出台了一系列金融政策。
  
  福建自贸试验区的主要金融政策具体有10条。
  
  一是自贸试验区内试行资本项目限额内可兑换,符合条件的区内机构在限额内自主开展直接投资、并购、债务工具等交易。
  
  二是统一内外资企业外债政策,支持自贸试验区内企业、银行按照相关规定从境外借入本外币资金,企业借入的外币资金可结汇使用。
  
  三是由银行直接审核办理境内直接投资项下外汇登记和境外直接投资项下外汇登记。实施外商投资企业外汇资本金意愿结汇,进一步提高对外放款比例。
  
  四是支持跨国公司本外币资金集中运营管理。跨国公司根据自身经营和管理需要,可在集团境内外成员企业之间开展跨境双向资金归集和集中收付业务。
  
  五是支持自贸试验区内法人金融机构和企业按规定在境外发行人民币和外币债券,所筹资金根据需要用于自贸试验区建设。
  
  六是自贸试验区内企业的境外母公司按国家有关规定可在境内发行人民币债券。
  
  七是允许设立跨境人民币投资基金,开展跨境人民币双向投资业务等。
  
  八是推动自贸试验区内企业扩大跨境贸易与投资人民币结算业务。
  
  九是鼓励台湾地区的银行向自贸试验区内企业或项目发放跨境人民币贷款。
  
  十是自贸试验区内银行可遵循“了解你的客户”、“了解你的业务”和尽职审查的原则,为区内主体办理经常项目购付汇和收结汇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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