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企业职业技能培训补贴
截止时间: 2020-12-31

摘要
疫情期间支持企业开展稳岗技能培训:对企业在岗职工培训不少于20课时,给予500元/人标准补贴给企业;对新录用员工完成4个课时岗前培训,按200元/人标准发放给企业。
支持方式
  1.稳岗培训
  企业在岗职工(含部分仍在疫区未返岗员工或其他确有需要的职工),培训课时不少于20课时/班,符合条件的按每人500元标准发放给企业。
  2.简易岗前技能培训
  企业因生产急需新录用且当月办理就业登记申报缴纳社保的人员,完成4个课时岗前培训,按每人200元标准发放给企业。起止日期从2020年1月23日起至市指挥部发布新冠肺炎疫情结束止。
申报材料及方式
  1.开班报备(线上或岗位职业技能培训)
  登录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公综合服务平台(https://app.hrss.xm.gov.cn )填报培训计划、考核方案、职业技能培训承诺书、完成申报按计划组织开展培训。 
  2.申领补贴(线上或岗位职业技能培训和岗前技能培训)
  培训完成后且符合申报条件的,登录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共服务平台https://app.hrss.xm.gov.cn )填报申请材料,上传培训材料:①培训日志②线上培训平台登录端图片或线下签到表③线上或线下学习过程图片④线上或线下培训结果(测评)图片,核对企业账户信息,申领补贴。
  3.核发
  市人社局对材料完整性审核,拟发放的补贴情况在市人社局网站向社会公示,结果无异议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完成补贴发放。
  4.要求
  ①培训可采用理论和实践相结合,其中实操不超过40%课时,企业正常生产不可替代实操课程。培训班每班人数不超过200人,并在开班前将所有学员信息完整录入培训管理系统,开班期间不再增录学员。 
  ②企业线上培训可选择使用人社部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关于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推荐职业技能培训线上平台机构的通知》(中就培函[2020]17号)(http://www.mohrss.gov.cn/)推荐的54家公共网络培训平台或企业自有线上培训平台开展。
  ③企业须根据培训模式如实做好可追溯的培训过程和考核记录。妥善保管每期培训班档案资料,包括培训计划、师资情况、学员名册、合格人员名册、考勤记录、培训过程记录、考核情况等,并至少保存五年备查。
  5.监管
  ①企业必须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市人社局将采取“双随机”方式进行事中事后监管。
  ②培训单位在培训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经查实,不得开展补贴培训,涉嫌违纪违法的,依照相应法律法规严肃处理,并追回补贴资金。
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厦门市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服务中心
  地址:长青路191号劳动力大厦三楼310室
  联系电话:5060036
 

相关部门网站 :

厦门市进出口商会 / 厦门市食品行业协会 / 厦门市会议展览业协会 / 厦门市钢铁贸易协会 / 厦门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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