翔安区:重点产业人才扶持政策
截止时间: 2020-05-31

摘要
通过申报的产业人才可享受薪酬津贴、租房补贴、购房补贴、医疗保健补贴、配偶就业、子女就学、评优评先等相关措施。
主要申报条件
  一、申报对象
  符合我区产业发展导向的空港物流、商务运营中心、电子商务等现代服务业,平板显示、电子信息及配套产业等先进制造业,食品加工、轻工纺织等传统优势产业,新能源、新材料、海洋产业、临空产业等新兴产业的重点产业人才,具体以翔安区重点发展产业指导目录(2020年版)为准(详见附件1)。重点产业企业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商事登记在翔安区(不包含火炬(翔安)产业区、翔安高新技术产业基地等)或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内属于翔安区专用的注册地址,并在翔安区缴纳税收,且无偷税漏税、违法经营等违法违规的不良记录。 
  重点产业人才是指有助于企业提高核心竞争力、增强市场占有率的关键性技术人才、管理人才。
 
  二、申报条件
  重点产业人才申报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人才所在企业2019年度缴纳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累计达200万元以上。
  (二)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5年以上,并在该企业连续服务满1年(以在翔安区缴纳个人所得税满1年,在我市缴交社保满1年为依据),且与该企业的劳动合同剩余执行年限2年以上。
  (三)申请时2019年度缴纳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5万元以上。
支持方式
  (一)薪酬津贴。于2020年度给予人才发放一次薪酬津贴,按人才2019年度工资薪金所得产生的个人所得税区级留成部分全额予以发放。
  (二)租房补贴。人才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在厦无住房或可享受的人才住房尚未落实前,自行租房的给予不超过3万元/年的实际租房补贴。
  (三) 购房补贴。人才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在厦无其他房产,自2019年1月1日后首次在翔购房并实际居住的,给予一次性购房补贴10万元,分2年等额拨付。
  (四) 医疗保健补贴。人才可享受600元/年的医疗保健补贴。
  (五)配偶就业。人才配偶随同来厦就业的,区人社局具体负责协助引导就业。
  (六)子女就学。人才子女幼儿园和中小学教育阶段在我区就读的,根据厦门市中小学学籍管理规定、当年度招生有关政策及厦门市有关人才引进政策,由区教育局协调优先统筹安排就读。 
  (七)评优评先。人才可优先推荐参与市、区拔尖人才选拔及省、市有关人才表彰评选活动,对于获同类型表彰的人员,在待遇上遵循“就高不就低”的原则,不重复享受有关待遇。
申报材料及方式
  人才由所在企业研究推荐、统一申报,并提交相关材料(详见附件)。申报审核程序:
  (一)企业向区重点产业人才办提出申请
  (二)区重点产业人才办进行初审 
  (三)区重点产业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四)区重点产业人才办进行公示
  (五)公示无异议的由区重点产业人才办兑现扶持政策
  企业提交申请前,要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验证、公示,接受职工监督。
联系方式
  2020年5月15日-5月31日接受邮件申报(首次申报提供附件2的电子档,2019年已成功申报人员提供附件3的电子文档。文档命名方式:公司名称+申报者姓名)。
  2020年6月15日-6月30日(周一至周五,上班时间)集中进行现场受理审核。
 
  联系人:小孙,电话:7886680;
  邮箱:xafgjhk@126.com(审核材料发送后请来电确认是否接收成功)
  现场受理地址:翔安区发改局综合科(厦门市翔安区祥福路2005号2号楼405室)
 

相关部门网站 :

厦门市进出口商会 / 厦门市食品行业协会 / 厦门市会议展览业协会 / 厦门市钢铁贸易协会 / 厦门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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