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摘要
对备案为市级高新技术企业(含重新认定)的,给予配套奖励10万元;对认定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含重新认定)的,给予配套奖励20万元。
主要申报条件
1.2020年通过认定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
2.2020年通过备案的市级高新技术企业;
申报企业应为商事登记和税属关系均在翔安区(不包含火炬翔安产业园区)的企业。
支持方式
对备案为市级高新技术企业(含重新认定)的,给予配套奖励10万元;对认定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含重新认定)的,给予配套奖励20万元。
申报材料及方式
(一)《翔安区2021年科技专项扶持奖励资金申报表》( 点击下载);
(二)企业获得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复印件;
(三)企业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如已办理三证合一仅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
(四)若企业名称有变更,需提供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复印件;
(五)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以上申报材料一式一份并逐一加盖企业公章。
联系方式
申报受理时间:2021年3月1日-3月19日。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小李 7880523
地址:翔安区祥福路2005号翔安区政府8号楼407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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