翔安区:2020年度新增规模以上民营企业奖励政策兑现(二)
截止时间: 2022-0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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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申报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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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新增的规模以上民营工业企业、限额以上民营批发和零售企业,且产值和批发零售业销售额不低于上年度水平,具体以市级部门下达的名单为准。
- 支持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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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以企业上年度缴纳的地方级税收收入为基数,给予增量部分的50%支持企业扩大再生产,奖励期限3年。
- 申报材料及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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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0年度新增规上民营企业奖励申请报告(范本见附件1);
2.营业执照副本,及企业投资人和出资比例佐证材料(如验资报告、商事登记机关出具的登记信息材料等)
3.《*公司基本信息》(市场监督管理局查档取得);
4.享受政策当年度及上年度的纳税证明材料,包括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和其他税收的纳税证明材料(还需提供企业所得税申报表及电子缴款回单);
5.最近1个完整公历年度至申报日企业名称、跨区注册地址变更的证明材料(市场监督管理局签批的《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若无变更此项不需提供)。
6.2019、2020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
7.法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需法人签名及电话);
8.承诺函(范本见附件2)。
9.公司银行开户许可证(基本账户信息表)。
10.收据(会计、出纳签字,企业盖公章,范本见附件3)。
上述申请材料需逐页加盖企业公章。有关证照、原始凭证等验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上注明与原件一致),其他材料提供原件。
后续如市级下发新文件需增补有关材料,以最新文件为准。
-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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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提交申请时间
2022年1月28日前
二、联系方式
业务受理电话:7889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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