翔安区:2020年度新增规模以上民营企业奖励
截止时间: 2021-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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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申报条件
  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新增的规模以上民营工业企业、限额以上民营批发和零售企业,以市级部门下达的名单为准。
支持方式
  对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新增的规模以上民营工业企业、限额以上民营批发和零售企业,且产值和批发零售业销售额不低于上年度水平的,以企业上年度缴纳的地方级税收收入为基数,增量部分的50%奖励给企业扩大再生产,奖励期限3年。
申报材料及方式
  一、申请材料  
  (一)2020年度新增规上民营企业奖励申请报告(范本见附件1);
  (二)营业执照副本,及企业投资人和出资比例佐证材料(如验资报告、商事登记机关出具的登记信息材料等)
  (三)《*公司基本信息》(市场监督管理局查档取得); 
  (四)享受政策当年度及上年度的纳税证明材料,包括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和其他税收的纳税证明材料;
  (五)最近1个完整公历年度至申报日企业名称、跨区注册地址变更的证明材料(市场监督管理局签批的《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若无变更此项不需提供)。
  (六)2019、2020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
  (七)法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需法人签名及电话);
  (八)承诺函(范本见附件2)。
  (九)公司银行开户许可证(基本账户信息表)。
  (十)收据(会计、出纳签字,企业盖公章,范本见附件3)。
  上述申请材料需逐页加盖企业公章。有关证照、原始凭证等验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上注明与原件一致),其他材料提供原件。
  后续如市级下发新文件需增补有关材料,以最新文件为准。
  二、申请流程
  符合条件且注册地在翔安区的民营企业,应于享受政策年度的次年,在规定时间内向翔安区财政局提出申请,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方式
  一、提交申请材料时间:2021年11月30日前
  二、业务受理电话:7880032 
 

相关部门网站 :

厦门市进出口商会 / 厦门市食品行业协会 / 厦门市会议展览业协会 / 厦门市钢铁贸易协会 / 厦门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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