翔安区:2020年度高新技术企业科技成果转化奖励兑现
截止时间: 2021-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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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申报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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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注册地、税务征管关系(入库为准)均在翔安区的高新技术企业。
- 支持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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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高新技术企业在本市通过自主研发、受让、许可、作价入股、产学研合作等方式实施科技成果转化产生一定经济效益后,经市科技主管部门认定为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的,自认定年度起2年内,按其应缴已缴增值税地方留成部分的60%给予补助。
- 申报材料及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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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报材料
(一)高新技术企业科技成果转化奖励申请报告
(二)翔安区高新技术企业科技成果转化奖励申请表
(三)营业执照复印件
(四)厦门市科技局颁发的科技成果转化证书复印件
(五)2020年度审计报告
(六)厦门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专项审计报告
(七)增值税完税证明(入库期)和电子缴款回单
(八)企业涉及跨区迁入的,还需提供所有增值税缴税凭证(内含缴入金库信息)
(九)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申报流程
请符合条件的企业按要求准备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两份逐页加盖企业公章。
三、其他事项
(一)单位同时符合本扶持政策和市、区与税收挂钩的其他扶持政策时,可择高但不重复享受;扶持政策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企业实际缴纳的增值税=企业当年入库增值税-当年度增值税退税-以前年度滚存的增值税退税。
-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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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报时间
2021年11月1日前
上午8:30—11:30、下午3:00—5: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申报受理地点
翔安区政府(祥福路2005号)8号楼407室
受理电话:小李7880523、小黄7880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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