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摘要
企业享受市级研发经费补助的基础上,按照市级补助金额的60%再予以补助。其中主营业务收入20亿元及以上、且年度研发经费投入在5000万元及以上的大型企业,补助最高限额480万元,其他企业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主要申报条件
申报对象:商事登记和税属关系均在翔安区(不包含火炬翔安产业园区)的企业。
支持方式
企业享受市级研发经费补助的基础上,按照市级补助金额的60%再予以补助。其中主营业务收入20亿元及以上、且年度研发经费投入在5000万元及以上的大型企业,补助最高限额480万元,其他企业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申报材料及方式
(一)《翔安区企业研发费用补助申请表》(详见附件)
(二)厦门市科技局已拨付本企业研发补助资金的凭证(红头文件及网上银行电子回单复印件);
(三)营业执照复印件;
(四)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五)申报年度完税证明;
(六)收款收据(详见附件)
(以上材料一式一份,逐页加盖企业公章)
联系方式
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2020年11月3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00(法定节假日除外)
申报受理
受理地点:翔安区政府(祥福路2005号)8号楼407室
受理人:小李
受理电话:7880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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