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摘要
面向国高、创新型企业、市高、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科技小巨人企业以及国家‘千人计划’、福建省‘百人计划’、厦门市‘海纳百川’人才创办的科技型中小微企业。为企业提供科技担保贷款、科技保证保险贷款、科技保险补贴三种信贷扶持补贴政策。
主要申报条件
1、科技担保贷款和科技保证保险贷款的申请对象:
面向在厦门市依法注册登记,职工总数不超过500人、年销售收入不超过2亿元、资产总额不超过2亿元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型企业、厦门市市级高新技术企业、厦门市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厦门市科技小巨人企业以及国家‘千人计划’、福建省‘百人计划’、厦门市‘海纳百川’人才创办的科技型中小微企业。
2、科技保险补贴的申请对象:
①国家“千人计划”、福建省“百人计划”、厦门市“海纳百川”人才及留学人员创办的科技企业;
②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型企业、厦门市市级高新技术企业、厦门市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厦门市科技小巨人企业;
③依据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国科发政〔2017〕115号)在“全国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系统”(网址:www.innofund.gov.cn)中进行评价并取得入库登记编号的科技型中小微企业;
④拥有经认定的市级以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技术创新中心)、企业技术中心或新型研发机构的企业。
扶持重点
为企业提供的科技信贷及保险扶持主要包括三类:科技担保贷款、科技保证保险贷款、科技保险补贴。
支持方式
一、资助方式及额度:
(1)科技担保贷款:单家企业最高2000万元(贷款额度),企业按照不高于担保金额1%费率支付担保费(担保费补贴),其余由科技发展经费补助,利息补贴按企业实缴利息(最高不超过银行贷款基准利率上浮40%的利息总额)的20%予以补贴(贷款贴息);
(2)科技保证保险贷款:单家企业最高300万元(贷款额度),利息补贴按企业实缴利息(最高不超过银行贷款基准利率上浮40%的利息总额)的30%予以补贴(贷款贴息)。
(3)科技保险补贴:补贴险种为中国银保监会与科技部批准的科技保险险种中的研发责任保险、关键研发设备保险(机器损失险)、营业中断保险、产品质量保证保险、公众责任险、贷款保证保险、雇主责任险、高管人员和关键研发人员团体健康保险和意外保险、产品责任保险,企业一次性投保期限不超过一年。对企业投保相关科技保险给予保费40%比例补贴,每家企业每年全部保费补贴最高30万元(保费补贴)。
二、风险分担:
市财政为合作金融机构分担信贷风险,承担科技担保贷款、科技保证保险贷款本金损失的40%。科技担保贷款、科技保证保险贷款风险补偿的资金池分别设定为3000万元、1000万元。
申报材料及方式
1.科技担保贷款:
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向科技合作担保机构和合作银行申请,经合作担保机构和合作银行调查以及市科技局核准后发放科技担保贷款。
2.科技保证保险贷款:
企业购买科技合作保险公司的贷款保证保险,同时向科技合作银行申请无固定资产抵押的信用贷款,经市科技局核准后发放科技保证保险贷款。
3.科技保险:
企业提供以下申报材料:①科技保险补贴资金申报表;②保险合同和发票;③符合申报主体要求的企业资质证明文件;④申请人的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以上材料一份装订成册,②-④提供复印件,原件备查);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205127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