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减免租金申请房土两税减免
截止时间: 2023-01-15

无标题文档

主要申报条件
  2022年房屋业主减免同一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三个月以上租金的,对减免租金的不动产免征2022年7月至2023年6月应缴纳的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公告所称小微企业,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确定,可登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官方网站,通过“小微企业名录查询”模块直接查询判定小微企业身份。
支持方式
  减免租金的不动产可减免2022年7月至2023年6月(税款所属期)应缴纳的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如A房屋业主甲企业因疫情原因减免了某小微企业2022年第二季度租金,甲企业除了可按零租金收入申报A房屋2022年第二季度房产税,同时还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减免A房屋2022年7月至2023年6月的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申报材料及方式
  房屋业主可以通过办税服务厅或登录厦门市电子税务局“税收减免核准”模块提交减免申请。提交如下材料:
  1.减免税申请报告(列明减租房产地址、减租情况、申请减免金额等);
  2.证明减免租金的材料(如不动产租赁合同、减租补充合同等)。
  3.因2022年7月至2022年12月的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申报期为2023年1月1日至31日,请符合条件的房屋业主于2023年1月15日前申请享受。
 

相关部门网站 :

厦门市进出口商会 / 厦门市食品行业协会 / 厦门市会议展览业协会 / 厦门市钢铁贸易协会 / 厦门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网

网站地图 | 隐私政策 | IPv6网络支持 | Xml

闽公网安备 35020302033895号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