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广交会推介推广补助
截止时间: 2020-11-10

摘要
对参加第127、128届网上广交会的厦门交易团企业,给予参展补贴和营销补贴,最高2500元。
主要申报条件
  申报对象:
  参加第127、128届网上广交会的厦门交易团企业。
  认定标准:
  (一)企业上传图片、视频数量以广交会“云展厅”平台导出的企业数据为认定依据。
  (二)企业开展直播营销次数以企业提供的直播日程安排表、直播界面截图为认定依据。
支持方式
  (一)单家企业在广交会“云展厅”平台上传至少10张参展商品图片,给予500元补助。 
  (二)单家企业在广交会“云展厅”平台每上传1个产品视频,给予500元补助,补助封顶1000元。 
  (三)单家企业在广交会“云展厅”平台开展至少1次直播营销(单次直播时长不低于一小时),给予1000元补助。 
  以上三项补助可叠加,单家企业补助金额最高2500元,其中第一项补助针对参加第127或128届广交会的企业,后两项补助仅针对实际参加第128届广交会的企业。
申报材料及方式
  (一)受理方式:线上申报,线下受理 
  (二)受理单位:厦门市进出口商会(厦门市思明区莲富大厦12楼),咨询电话05925166486
  (三)申报时间: 2020年10月25日至11月10日 
  (四)申报流程:1.线上申报。企业在申报时间内登录http://202.109.244.108:8888(厦门市产业扶持资金综合管理系统),点击“我要申报”跳转登录页取得i厦门的账号密码,点击登录;登录网站后点击“项目申报”,依序如实填写企业基本信息及申报信息,选填项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填写完成后提交并打印“资金拨付申请表”、“真实性承诺书”及相应表单(保存草稿无法打印申请表)。 
  2.线下受理。企业在申报时间内向厦门市进出口商会提交纸质申报材料,包括资金拨付申请表、企业书面申请(须包括企业上传的图片、视频及直播情况)、真实性承诺书、广交会参展总结(包括订单、客户询盘等情况)、广交会直播日程安排表、直播界面截图(需体现直播时间)、直播录像视频。所有材料均需加盖企业公章。 
  (五)审核流程:厦门市进出口商会在申报日期截止后的15日内完成审核,确定符合补助条件的企业名单,出具审核报告一并提交市商务局。
  (六)资金拨付:市商务局根据厦门市进出口商会提交的审核资料,在2021年第一季度内拨付补助资金。
 

相关部门网站 :

厦门市进出口商会 / 厦门市食品行业协会 / 厦门市会议展览业协会 / 厦门市钢铁贸易协会 / 厦门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网

网站地图 | 隐私政策 | IPv6网络支持 | Xml

闽公网安备 35020302033895号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