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认定的众创空间。
经认定的市级众创空间,一次性给予20万元的运营补助。对租用现有场所设立众创空间的,自认定之日起三年内,除享受上级政策有关场租补助外,另给予每月每平方米15元租金补贴,与上级补贴叠加后最高补贴标准不超过实际场租。经认定的建筑面积300平方米以上的众创空间,建设运营主体实际发生的装修费用,按照建筑面积给予每平方米200元的补助,最高补助不超过100万元。对获得国家、省级、市级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的,一次性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30万元的奖励。
同安区经信局 陈适芬 7022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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