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摘要
在获得市级补助的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含智能化技术改造)的基础上,按照市级补助金额的50%给予配套补助,单家企业每年获得的区级配套补助资金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支持方式
对经投资主管部门核准或备案,且备案的设备投资额(不含税)和实际投资额均达到500万元及以上,并获得市级补助的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含智能化技术改造),按照市级补助金额的50%给予配套补助,单家企业每年获得的区级配套补助资金最高不超过500万元。(企业所享受的各项扶持资金总额,原则上不超过企业当年度区级税收贡献部分。)
申报材料及方式
1、工业企业技术改造扶持资金申请表一式两份;
2、获得市级补助的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含智能化技术改造)银行入帐回单(或对帐单)复印件(加盖银行章)。
联系方式
1、申报对象于市级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完成且拨付款项后一个月内(2021年1月31日前),向区工信局提出申请。(联系人:林宸枢,联系电话:7022319;地址:银湖里71号同安区工业和信息化局203室)
2、区工信局、区财政局审核确定扶持项目和补助金额后拨付补助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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