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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申报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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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商注册地和税收归属地均在同安辖区内,并无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未列入联合惩戒范围)。
2、首次由限额以下转本区限额以上的批发和零售业,住宿餐饮企业。
- 扶持重点
- 支持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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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首次由限额以下转限额以上的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企业,给予最高一次性15万元的奖励,奖励金额不足5万元的按5万元给予奖励。
- 申报材料及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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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需提供材料:申请表、企业营业执照、上年度国地税完税证明(2021年实际入库)、新增入库企业提供2022年1-2月统计月报表E204-1(以上附件均需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公章、一式两份)。
2022年4月15日前,限上批零企业提交材料至纳统所属镇街(申请表附件2)、限上住宿业提交材料至区文旅局(申请表附件3)、限上餐饮业提交材料至区工信局审核,逾期未申报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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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街 |
联系人 |
联系方式 |
大同街道 |
徐少文 |
7775500 |
祥平街道 |
柯清意 |
7905123 |
新民镇 |
杨思师 |
7123639 |
西柯镇 |
柯秋施 |
7110186 |
洪塘镇 |
杨淑锦 |
7250863 |
五显镇 |
蔡清汇 |
7020731 |
莲花镇 |
林秋云 |
7552055 |
汀溪镇 |
林加偿 |
7150898 |
工信局 |
陈秀云 |
7020056 |
文旅局 |
丁鹏 |
70101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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