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安区:文化旅游、会展和住宿餐饮行业4-6月房土两税扶持政策申报
截止时间: 2020-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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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对注册地、税收缴纳在同安区且属于文化旅游、会展和住宿餐饮行业的企业,按2020年4月至6月缴纳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予以全额扶持。
主要申报条件
申报材料及方式
申报材料
(一)申请报告(模板见附件二)
(二)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三)纳税证明材料
1、纳税申报表:
申请企业入库期2020年4月-6月完整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申报表。
2、完税证明:
厦门市税务局网上办税系统中打印的2020年4月-6月的相关税种入库期纳税证明(按入库期口径)。企业未按规定缴纳税收所产生的滞纳金、罚息,计算扶持金额应予以扣减。
打印方法:登陆厦门市税务局网上办税系统,点击:无纸化办税——证明开具——税收完税证明开具,实名认证后选择“缴(退)款时间为2020-04-01至2020-06-30”,分别查询“打印格式(明细、汇总)”、点击“打印预览”后打印。
(四)收入等相关材料
企业属于本条款行业的主营业务收入占收入总额(剔除不征税收入和投资收益)70%以上的相关材料。
1、2019年增值税纳税申报表
2、2019年财务报表(须含营业总收入、资产总额)
(五)承诺函(模板见附件三)
注:上述申请材料一式一份,需逐页加盖企业公章,扫描为图片或PDF格式进行上传。
联系方式
申报时间:2020年12月7日至2020年12月31日。
符合条件的企业,由各行业主管部门受理并审核,区财政局配合做好审核工作,通过审核的扶持资金由区工信局从本年度安排的“企业发展扶持资金”中,按规定审批列支。
申请企业通过同安会计学会平台(网址:www.takjxh.com),完成“企业用户”注册后,进入“政策申报”界面,按要求逐步完成线上申报。审核结果将以短信方式通知企业,企业可登录同安会计学会平台查看详情,如通过审核,可在线下载打印申请表及收款收据,将纸质材料按要求签章后送至收件地址。
纸质收件地址:厦门市同安区祥平街道祥桥路78-84号(双号)资产管理公司大楼一楼
政策咨询电话:0592-7030689,0592-70204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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