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摘要
对交通运输、文化旅游、会展和住宿餐饮、批发零售、外贸等行业小微企业进行贷款贴息补助。
主要申报条件
对注册地、税收缴纳在同安区且属于交通运输、文化旅游、会展和住宿餐饮、批发零售、外贸等行业小微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至5月31日期间发生的30万元及以上新增(含展期)银行贷款,按企业实际贷款利率(最高不超过一年期贷款基础利率)的50%给予贴息,贴息期限不超过6个月。企业实际贷款利率高于贷款放款时点一年期LPR的,按后者的50%计算;企业实际贷款利率低于贷款放款时点一年期LPR,按前者的50%计算。
注:小微企业标准按照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认定。( 点击下载)
申报材料及方式
一、申报材料:
(一)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二)银行贷款材料
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至5月31日期间发生的30万元及以上新增(含展期)银行贷款材料。
1、贷款合同
2、贷款放款凭证
(三)收入等相关材料
企业属于本条款困难行业的主营业务收入占收入总额(剔除不征税收入和投资收益)70%以上的相关材料。
1、2019年增值税纳税申报表
2、2019年财务报表(须营业总收入、资产总额)
(四)承诺函(模板见附件三)
(五)税务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说明》
注:上述申请材料一式一份,需逐页加盖企业公章,扫描为图片或PDF格式进行上传。审核通过后,可在线下载打印申请表(一式两份)及收款收据,按要求签章后与前述五项材料一并送至收件地址。
二、申报流程:
符合条件的企业,由各行业主管部门受理并审核,区财政局配合做好审核工作,通过审核的扶持资金由区工信局从本年度安排的“企业发展扶持资金”中,按规定审批列支。
申请企业通过同安会计学会平台(网址:www.takjxh.com),提交“企业用户”注册申请,待后台审核通过后可进入“政策申报”界面,按要求逐步完成线上申报。审核结果将以短信方式通知企业,企业可登录同安会计学会平台查看详情。
纸质收件地址:厦门市同安区祥平街道祥桥路78-84号(双号)资产管理公司大楼一楼
政策咨询电话:0592-7030689,0592-7020486
注:线上申报网站目前处于内部测试阶段,正式开放时间为2020年3月27日。
联系方式
申报时间:2020年3月27日至2020年6月15日。
行业主管部门
区建设交通局(负责交通运输行业)
区文旅局(负责旅游、会展和住宿行业)
区工信局(负责餐饮、批发零售、外贸行业)
区委宣传部(负责文化影视行业)
(一)为便利企业申报,并结合疫情防控需要,本次申请采用网络线上收取申请材料,待审核通过后登陆网站打印相关材料,按要求签章后送至收件地址。
(二)企业应保证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若企业以虚假材料恶意套取财政扶持资金,或违反规定重复、多头申报享受财政扶持资金的,将按照相关规定作出处罚。
(三)本细则相关内容如与后续市级出台的相关扶持申报细则不一致的,以市级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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