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安区:加快智能制造,促进机器换工
截止时间: 2050-01-01

摘要
面向同安区企业,对企业进行智能制造项目进行奖励,共有7大奖励政策。
支持方式
  1、企业应用数控技术和智能装备进行智能化改造的,按设备投资额的5%予以补助,每个项目最高不超过250万元;对本市省级龙头企业智能化技改项目、优势企业建设智能制造样板工厂(车间),按设备投资额的8%予以补助,每个企业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企业采用行业紧缺、技术水平达到国内领先的关键重要智能装备与系统,按设备购买价格的3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2、两化融合重点项目的企业,按不超过近1年信息化相关软硬件投入的30%予以一次性补助,单个项目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3、鼓励引进国内外知名智能装备与工业软件企业。对新引进实际到位资本金达到5000万元以上的,位于国内行业前五强的龙头企业,一次性给予不超过500万元奖励,符合总部企业的还可享受总部经济政策;引进全球前五强的,给予不超过1000万元奖励;智能装备制造企业产值首次超过2亿元、4亿元、10亿元的,给予100万元奖励;成功并购海外或者市外科技型企业的智能制造骨干企业,分别按核定后并购金额的10%、5%给予补助,单项补助金额封顶1000万元。支持企业投资生产自动化(智能化)成套装备,按建设项目的固定资产投资额10%给予补助,单项补助封顶1000万元。
 
  4、对获得国家认定的中心和实验室的企业,一次性建立500万元;支持国家级的研发机构在我区设立研发中心或分中心,对新增研发设备等实际投入额的30%予以补助,补助金封顶2000万元;在厦新设立但未引进产业化项目的研发机构,取得《厦门市科技研究开发机构证书》后,可按新增研发设备等实际投入额的30%给予补助,补助金封顶1000万元。
 
  5、智能装备企业并购国内外高端品牌的,按合并后并购金额的10%给予补助,单项补助金额封顶1000万元。对主导制订智能制造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企业,分别给予每项不高于50万元、30万元和20万元的奖励。
 
  6、我区企业采购本省生产的智能装备改造生产线,对购买10台(套)以内、11-50台(套)、51-100台(套)的,分别按每台(套)采购发票不含税总价的20%、15%、10%给予补贴,单个企业最高补助金额500万元;规上智能装备企业参与非本市项目招标,中标项目单个合同金额达1000万元以上的,按合同金额的5%给予奖励;智能装备制造龙头企业年新增配套采购我市中小企业产品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按新增采购金额的5%给予奖励。以上单个项目奖励金额不超过500万元,单价企业年度奖励金额不超过800万元。
 
  7、我区企业研发的属于国内首台(套)工业机器人等智能制造装备和首购的现金工业控制软件系统,按不超过销售价格的60%给予补助;属于省内首台(套)和首购的,按不超过销售价格的30%给予补助,单项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500万元;支持重大技术装备制造企业自主投保首台(套)设备保险,并分国家首台(套)和省内首台(套)分别给予20%、50%的保费补贴。
 
  8、对年服务营业收入达3000万元以上且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首次超过20%的我区装备制造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100万元。
 
  9、对经认定的国家、省和市级工业设计中心,分别给予200万元、50万元、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设计项目在本市实现产业化、且销售收入500万元以上的,按合同金额的30%给予一次性补助,补助金额封顶20万元;对面向我市工业设计机构提供工业设计成果展示、交易和工业设计孵化的,按设备和软件投入的30%给予一次性补助,补助金额封顶200万元;鼓励国内外知名工业设计机构落户我市,按实际到位注册资金的30%给予补助,补助金额封顶100万元。
 
  10、承租企业通过融资租赁智能装备实施技术改造的,视同采购设备享受相关政策;对承租企业按租赁标的物总额的2%给予一次性补助,单价企业补助金额封顶100万元(已享受技改资金补助的不重复享受)。
联系方式

同安区经信局 陈适芬 7022319

 

相关部门网站 :

厦门市进出口商会 / 厦门市食品行业协会 / 厦门市会议展览业协会 / 厦门市钢铁贸易协会 / 厦门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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