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安区:2019年新增规模以上民营企业奖励政策兑现
截止时间: 2020-07-31

摘要
对2018年1月1日起新增的规模以上民营工业企业、限额以上民营批发和零售企业, 且产值和批发零售业销售额不低于上年度水平的, 以企业上年度缴纳的地方级税收收入为基数, 增量部分的50%奖励给企业扩大再生产, 奖励期限3年。
主要申报条件

  2018年1月1日起新增的规模以上民营工业企业、限额以上民营批发和零售企业,以市级部门下达的名单为准。

支持方式

  对2018年1月1日起新增的规模以上民营工业企业、限额以上民营批发和零售企业, 且产值和批发零售业销售额不低于上年度水平的, 以企业上年度缴纳的地方级税收收入为基数, 增量部分的50%奖励给企业扩大再生产, 奖励期限3年。

申报材料及方式
  申报材料:
  (一)厦门市新增规上民营企业奖励申请表(线上申报系统可自动生成,无须额外填写);
  (二)营业执照,及企业投资人和出资比例佐证材料(如验资报告、商事登记机关出具的登记信息材料等); 
  (三)享受政策当年度及上年度的纳税证明材料,包括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和其他税收的纳税证明材料; 
  (四)法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需法人签名及电话); 
  (五)承诺函(范本见附件一)。
 
  注意事项:
  1.申请企业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及相关材料。申请材料需从网站下载带水印的附件材料,打印清晰且逐页加盖企业公章。
  2. 纳税证明材料的要求: 
  厦门市税务局网上办税系统中打印2018年度、2019年度纳税证明(企业所得税按所属期口径,其他税种按入库期口径)。 
  (1)入库期纳税证明 
  打印方法:登陆厦门市税务局网上办税系统,点击:无纸化办税——证明开具——税收完税证明开具,实名认证后选择“缴(退)款时间为2018-1-1至2018-12-31、2019-1-1至2019-12-31”,按税目分别查询“打印格式(明细、汇总)”、点击“打印预览”后打印。 
  (2)所属期纳税证明 
  打印方法:登陆厦门市税务局网上办税系统,点击:无纸化办税——证明开具——税收完税证明开具,实名认证后选择“税款所属期为2018-1-1至2018-12-31、2019-1-1至2019-12-31”,按税目查询“打印格式(明细、汇总)”、点击“打印预览”后打印。 
  3.申请企业应对所提供的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有效性负责。
联系方式
  符合条件且注册地在同安的民营企业,应于享受政策年度的次年7月底前,向同安区财政局提出申请,逾期不予受理。
  1、申请企业通过同安会计学会平台(网址:www.takjxh.com),提交“企业用户”注册申请,待后台审核通过后可进入“政策申报”界面,按要求逐步完成线上申报(详见附件二系统操作说明)。审核结果将以短信方式通知企业,企业可登录同安会计学会平台查看详情。 
  线上审核完成后,企业将完整的纸质申报材料按要求签章后寄送至以下地址: 
  厦门市同安区祥平街道祥桥路78-84号(双号)资产管理公司大楼一楼
  业务受理电话:0592-7030689    0592-7020486  
  客服微信号:18059871094 
  2、如遇网站故障,或不具备在线平台申报条件,可下载附件三《厦门市新增规上民营企业奖励申请表》,填写申请表后与其他申请材料一并扫描,发送至会计学会邮箱(takjxh2019@163.com)。审核通过后,将企业完整的申报材料寄送至上述地址。
   3.提交申请时间:2020年7月1日至2020年7月31日
 

相关部门网站 :

厦门市进出口商会 / 厦门市食品行业协会 / 厦门市会议展览业协会 / 厦门市钢铁贸易协会 / 厦门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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