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征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计量收费)
截止时间: 2050-01-01

摘要
自2017年4月1日起,停征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计量收费(即行政审批和强制检定收费。非强制检定收费不得列入行政事业性收费,不得强制企业接受服务并收费)
支持方式
  为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促进实体经济发展,根据《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清理规范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20号)以及《国家质检总局关于贯彻落实取消或停征4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决定的通知》(国质检财函〔2017〕140号)要求,自2017年4月1日起,全市停征计量器具强制检定收费。
  此次停征收费的强制检定计量器具范围包括两部分,一是计量标准,即社会公用计量标准、部门和企事业单位使用的最高计量标准;二是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具,即直接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方面的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目录》的计量器具。我市范围内的法人、其他组织对属于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可以向具备检定能力的法定(或授权)计量检定机构提出申请,审核确认后即可享受免费检定服务。
申报材料及方式
  1.上厦门市计量检定测试院网站WWW.XMJLY.COM首页通知公告点击《停征强制检定收费相关文件》下载《2017年强检形式及强检适用范围表》《2017年厦门市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申请检定申报表》《2017年厦门市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申请检定申报表附表》。
  2.打开《2017年强检形式及强检适用范围表》按Ctrl+F键查找您要填写的强检计量器具如压力表,按Ctrl+F后输入压力表查找可以看到压力表在项别号25项,种别号51项,那么在申报表中对应强检目录名称就要勾选25-51压力表项目。另外强检类别(下拉菜单勾选参考范围表)、对应强检目录名称(下拉菜单勾选)、是否调修(下拉菜单勾选)与强检仪器信息为必填项目请勿漏填(提醒:出厂编号必须填写如无出厂编号的需填写内部管理编号且内部管理编号必需贴在仪器上)。当申报表不够填写时需在附表中填写。
  3.填报完后请注意阅读申报表下面的说明。该提交的材料请勿遗漏掉。(提醒提交的材料有:1.申报表3份打印出来单位盖公章。2.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法人证书复印件1份单位盖章。3.同时将表格版的申报表发邮件到QJ@XMJLY.COM,不用盖章)
联系方式

  厦门市计量检定测试院 2699488

 

相关部门网站 :

厦门市进出口商会 / 厦门市食品行业协会 / 厦门市会议展览业协会 / 厦门市钢铁贸易协会 / 厦门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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